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建民字〔2017〕19号
各社会团体,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建德市民政局将对本市的社会团体开展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在2016年12月31日前,经建德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均须参加2016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3月31日前社会团体完成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工作;4月30日前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初审工作;5月31日前登记管理机关基本完成年检审核工作。
三、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方式:本年度社会团体继续采取网上填报和报送书面年检报告书的方式。
(二)年检程序:网上填报登录杭州市社会组织网(http://mjzz.hzmz.gov.cn/)“杭州市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系统”图标,输入本单位登录名、密码后,进入年检报告书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具体程序为(附件1):
1.社会团体自查。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对照年检内容进行自查,按照填写说明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网上填报、提交工作(状态显示“已提交、待审核”);经登记管理机关网上预审通过后(状态显示“已审核、待打印”),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二份(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在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团体印章齐备后,3月31日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直接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年检初审意见(分为拟同意合格、拟同意基本合格和拟同意不合格三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4月30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3.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登记管理机关5月31前审核后签署年检结论,并在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戳记,符合条件的现场即时办结。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社会团体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4.年检结果公告。年检结果及关联信息通过“杭州市民政局网站”、“杭州社会组织网”和相关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
5.强化后续管理。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市民政局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四、年检内容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党组织建设情况;
3.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按时换届和依规定程序选举情况;
5.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6.负责人变化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6年度)》(登录杭州市社会组织网填好后打印,一式两份);
2.财务审计报告。职工持股会及当年支出或承接政府委托(购买)项目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社会团体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评估等级为4A、5A的除外)。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六、年检结论
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年检结论。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年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市民政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1.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逾期作为年度检查不合格处理。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材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待补充完整后再予受理。
八、服务联系方式
1.办理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6号(建德市民政局)六楼社会组织管理科。
2.社会团体网上年检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许晔,64712251(市民政局六楼)
3.业务联系:雷鸣(58305831)、许晔(64712251)
建德市民政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操作方法
2016年度年检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社会组织统一登陆杭州市社会组织网站(http://mjzz.hzmz.gov.cn/),点击左上角“社会组织年检”图标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整地填好所有页面的内容(社团共11页,民办非企业共9页)并点击“保存”,然后“打印并提交”各2份,先报主管单位初审,再由登记单位审批。
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社会团体用户名:由三个字母和四个数字组成,如:jds0001共七位数,前面jds三个字母加上四位数的登记证书号,0001为登记证书号。
民办非企业用户名:由三个字母和六个数字组成,如:jds010001共九位数,前面jds三个字母加上六位数的登记证书号,010001为登记证书号。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初始密码为1。
抄 报:省民政厅、杭州市民政局。
抄 送:市府办、张早林副市长。
建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