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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民政信息(2016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6-03-03来源: null 字号:[ ]

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十二五”发展

成绩2016年工作要点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市民政老龄工作按照“弘扬拆违治水精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总体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经全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为民办实事工作如期完成。

1.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会同财政、卫计等部门联合下发《建德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分5片区对16个乡镇(街道)进行意外伤害保险培训。全市政府补贴参保人数11.1万人,支付保费222万元,个人自行缴纳保费90万元。收到保险理赔报案435起,赔付402起(其中死亡55起),赔付理赔款108.59万元。

2.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6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223家,占全市行政村(社区)87%对失能、高龄、空巢等困难群体老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6808人,占老年人口6.4%,完成目标任务108%开展失能、半失能家庭护理员培训3700人(次),完成全年任务105%

(二)省、杭州市重点考核工作全面完成。

1“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把“两路两侧”青山白化坟墓整治工作作为军令状工作来抓,排查56处,其中重点点位17处,全市共投入整治资金700余万元、迁移坟墓225穴,绿化种植苗木12000余株,整治工作率先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及时办理各类殡葬信访件27起。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惠民减免费用3251例、181.85万元。实行全面火化,火化率100%。支持新建生态墓地9处。

2.“两美浙江”先行区工作。服务美丽建德建设,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6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人次,收治街头精神异常流浪乞讨人员7人,查实并护送返乡精神异常流浪乞讨人员16人,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新增养老服务床位、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推进智慧养老建设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项目。市委戴书记亲自批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先后四次召开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工作会议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督查会议,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重点是消防和餐饮)进行地毯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下发整改通知书(告知书)25份。及时关停乾潭镇胥江敬老院,寿昌、大同等乡镇敬老院提升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18家运行的养老机构有14家达到许可要求,比上年增加11家。养老机构床位3965张,比上年增加422张,超过任务数322张。持有上岗证养老机构护理员139人,持证率达100%;持有上岗证居家养老护理员243人,持证率达95%。支持17家养老机构投保政策性养老综合责任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建成集配送餐、日托服务、功能较齐全的面积500平方米的乾潭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选送乾潭镇幸福村参加杭州市四星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评定并顺利通过。评选出府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23家照料中心为三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6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吸收加盟服务商240余家,开通服务项目1288项,已接听热线电话3500个,提供服务1000余次。投资40万元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600只老年机已发放到新安江街道11个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手中。全年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1.53万人次、994.1万元。受理办理老年优待证5610本,“爱暖空巢行动”服务对象达2050人。组织了建德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十佳敬老孝星和有为老人”评选和“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4.低保调标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次提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扩面。201511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5元。201512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2元,增幅为13.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90元,增幅为21%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80%

5.“两约”修订工作。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修订工作。市委戴建平书记亲自调研“两约”修订,并指导洋溪街道试点工作。全市256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两约”修订工作,编印发放“两约”小册子8万余册,筹集卫生保洁费416.5万元。“两约”修订工作做法,先后在人民网、新华网、今日浙江、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并成为中组部组织的华东省市党建工作参观学习内容之一。

6.平安考核工作。加大信访办件力度,圆满完成“市领导六个领衔”涉界积案,全年未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与毗邻县、市(区)、乡镇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38份,签订率100%。“联会、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创”边界治安联防协作六大工作机制有序运行。

(三)民政其他常态工作有新成绩。

1.社会救助水平和救助工作。出台了《建德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联合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门编印5000册《建德市社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下发到基层社会救助窗口。16个乡镇(街道)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出台《建德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出台《建德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深化低保规范化建设,开展新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公众知晓度。落实申请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扩面工程,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从7月份开始低(残)保按月审批,保障金按月发放,更加及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动态管理,重点核查已享受人员享受社保待遇、缴纳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以及家庭成员拥有车辆、房产等情况。2015年底,全市在册享受低(残)保为8038户、10978人,全年新增1341户、1684人,退出587户、840人,发放保障金3601.88万元(含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提高“阳光救助”水平,通过建德民政信息网公示所有在册享受低()保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第十五次“春风行动”到帐资金864.5万元。春节期间市级慰问城乡低保(残保)、五保、持证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困难残疾人等,发放“春风行动”慰问金783万元。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全年审核、发放困难家庭救助证1350户、3044人;发放困难家庭各类临时救助金2943户、465.1万元,比2014年多救助719户、217余万元。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市慈善总会发放各类助学款1274人、374.3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与市农办、统计局配合,“消除4600”工作通过省人大抽查考核。高度重视圆满完成“东方之星”号沉船遇难建德籍人员善后工作。

2.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完成292名去冬今春退役士兵安置任务,15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平稳落实,安置率100%。城乡退役士兵实行一体化安置,核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280人、566.2万元。226名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参训率达77%。会同市人社局召开2015年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3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杭州乾通工具有限公司现场招聘会。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增幅达2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6198人次、1840万元。结报优抚住院医疗265人次、39.2万元,发放门诊医疗补助99.1万元。4866名优抚对象居民身份证信息全部采集录入优抚信息系统。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03名、914.1万元,发放义务兵立功授奖奖励金91人、5.76万元,向38名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补差发放优待金45.8万元。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开展抗战老战士、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慰问,发放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编印发放2000余册《建德烈士英名录》。

3.城乡社区工作。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对口见学促进村社治理活动。深化社区减负,减负增效工作成果得到巩固。社区考核评比项目从原先的48项缩减到了3项,只保留了“和谐、文明、平安”社区考核。工作台账由原先的40余项普遍减少至4-5项,并逐步推广基础台账电子化。部门进社区的工作任务从原先的97项减少到29项。同时对部门进社区工作严格准入,明确23项盖章事项,社区“万能章”现象得到改善。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行66810为民服务绩效追踪平台,在城镇社区推行错时上下班制度采用乡镇(街道)联合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社区工作者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专项培训和14名社区骨干赴江干区挂职锻炼。府东社区王英姿当选杭州市“最美社工”。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100%。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目前有4A级社会组织10家,3A级社会组织10家。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15.2亿元,兑现2014年度政府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超比例安置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480万元,福利企业残疾人用工规范有序,全年新安置残疾职工266名。

5.防灾救灾工作。新建确认乡镇(街道)、村(社区)避灾安置点44个,目前全市共建有市、镇、村三级不同层次不同规模避灾场所150处(其中市、镇级避灾中心17处,总面积达68000多平方米,可容纳1.3万余人),乡镇(街道)级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达100%,村(社区)避灾安置点覆盖率达到53%。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性能检测73个,新建避灾安置点检测率达到100%。全年自然灾害灾情总体偏轻,及时核查乾潭、三都等地洪涝灾害,下拨救灾资金60万元。

6.其他民政专项事务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任务。完成9个千年古村落名申报和首批90个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调查上报。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10对,离婚登记1342对,补发结婚证131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做好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建德市地名志》编撰,完成数字城管101件,门牌证6064本。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民政窗口受理各类事项18557件,办结率100%福利彩票发行取得新成绩,全年募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达到700万元。全年向上争取资金6900万元,发放民政保障资金9237万元,比上年增长18%

(四)民政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

投资25万元的市革命烈士纪念碑维修加固项目、投资20余万元的市社会福利院修缮项目、投资150万元的市老年活动中心修缮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投资300余万元的市婚姻登记处项目进入装修阶段。投资1000万元的市桃坞公墓扩建征收项目完成。浙江华龄智能化养老基地(乾潭)已成功签约并注册。完成市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前期工作。

(五)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推进“贴心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建设为总目标,不断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兴起“弘扬拆违治水精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潮,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出并落实好“民政十项便民举措”,在杭州市首创老年证即时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日错时上下班制度。全力支持配合府前路区块征迁工作,程斌同志被评为“十佳担当有为好干部”。加强和改善民政领域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好养老机构等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坚决反对腐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正风肃纪。

二、“十二五”发展成绩

(一)社会救助托底效果成绩显著。这五年,城乡低保金月标准从“十一五”末期的360元和216元分别提高到612元和490元,分别增长1.7倍和2.26倍;全面接轨杭州市区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低保金总额年均增长17.92%。临时救助力度不断提高,全市临时救助困难家庭户数达10996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361.23万元,年均增长30%

(二)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这五年,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投入建设资金8076万元新建乾潭、寿昌、大同等9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由2159张增加到3965张,百名老年人养老床位增长了57%。养老机构基本实现设立许可取得重要成果。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达到223家,覆盖面87%;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人数达到老年人口6%以上,人均年购买服务补贴标准达到600元。2013年起,调整长寿保健金制度为高龄高津贴制度,常年有1.5万余名80周岁以上老龄人受益。

(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这五年,全面实行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制度,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调整到每人每月720元,累计300余人次孤儿和困境儿童受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深入发展。这五年,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首次成功创建成浙江省双拥模范(县)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建立公开透明的“阳光安置”机制,2012年以来5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0%兜底安置到位。为887名城乡退役士兵实行一体化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1535.7万元;为830名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训-实践-就业”先培训后就业订单式培训模式,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每年按自然增长机制增幅达15%-20%,为11365人次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8648万元;烈士褒扬工作成效明显,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70万元,对市域5处烈士纪念设施和23座零散烈士墓进行修缮和得到有效保护。

(五)城乡社区治理走在全省前列。这五年,投入1.23亿元完成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3.5万平方米,实现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完成洋溪街道洋安、朱池、城东村撤村建居工作。51家社区创建成“杭州市田园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经验在人民网和新华网等媒体刊登。城乡社区减负工作成效明显。健全完善“66810”社区为民服务绩效追踪平台,推行城镇社区错时上下班制度,80余名社工获初中级社会工作师职称。我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新安江街道罗桐社区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乾潭镇幸福村被选为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考察点,乾潭镇下梓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

(六)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继续深化。这五年,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375家,备案管理社会组织817家,会员总数达13余万人。社会组织资产总额1.21亿元,提供服务性收入1.72亿元,吸纳从业人员近2500人。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七)民政专项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这五年,加大地名公共服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建德篇》编纂,编印出版《建德市行政区划图册》、《建德地名录》、《建德地名志》。办理地名标志设置和门牌登记8.8万个,申报千年古镇古村9个。平安边界工作获得杭州市先进。兑现政府对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和社保补贴2363.75万元。在岗残疾人安置1260人,占全市残疾人12%。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全域火化,火化率年年100%。实施殡葬基本服务惠民16430例、1023.4万元。完成“三江两岸”、“两路两侧”沿线坟墓整治4000余穴,建成杭州市“1250”生态墓地示范点45个,村级公墓覆盖率不断提高。推广骨灰撒江撒海活动。推行婚姻登记错时上班开展岗位示范,将婚姻证明列入审批中心实行一门式办理,办理各类婚姻登记38581对,出具无婚姻记录31403份。办理各类收养登记294件。完成市社会福利院西侧边坡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点治理,建立社(义)工培训学校。市社会福利院累计养育孤残儿童175人,办理涉外送养5人。“中福在线”建德销售厅2011年建成运行,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080万元,直接筹集彩票公益金1408万元。

(八)慈善事业深入发展。这五年,大力发展和支持慈善事业,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春风行动”,累计募集资金5422.56万元,发放各类帮扶救助资金5442.8万元;发放“爱心助学”各类助学款6004人、1483.62万元。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大病救助”,2013年以来共救助845户、386.86万元。

(九)民政领域投入协调增长。这五年,民政事业经费累计支出8.18亿元,从2010年的8607万元到2015年的18674万元,平均年增幅23.39%,其中低保、优抚、精减、高龄等各类民政定补对象社会化发放支出达4.23亿元,占民政总支出51.71%,社会化发放惠及人数从2010年的1.66万人提高到2015年的3.1万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含乡镇)投入持续加大,先后开展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前期、市殡仪馆改造提升等近20个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超过52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达2100万元),民政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三、2016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央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浙江省确定全面建成高水小康社会,建德市委市政府确定“提前实现四翻番、力争跨入百强县”的“十三五”发展目标,为我市民政老龄工作指明了方向。2016年全市民政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为民,从严管理队伍,保持再战激情,开展八项行动,努力实现我市“十三五”民政老龄事业发展良好开局。

2016年全市民政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八项行动:

(一)开展精准救助扶贫托底行动。按照“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贯彻好“共享”理念,切实履行好民政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精准扶贫中“托底线”的重要职责。一是切实发挥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在统筹社会救助政策、信息、资源,促进公平救助上下功夫。重点是加强低收入农户与低保、持证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家庭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好低收入困难家庭收入核定机制作用,加强动态信息对比工作,打实公平救助基础。二是积极研究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着力缓解因病、因学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生活压力,补齐低保制度的短板。宣传落实好新修订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确保各类特困人员应救尽救。三是加强城乡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实行城乡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市域全覆盖,建成1000平方米的救助站,推进救助站规范化建设,更好服务好杭州G20峰会。四是落实好低(残)保、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春风)助学等工作,配合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推进阳光救助。完成第16次春风行动,实施第17次春风行动,更好发挥市慈善总会在补充政府救助中的重要作用。五是落实好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救助政策。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以民政牵头、教育、妇联、团委等多部门分工协作和市、镇、村(社区)、家庭、社会多层次联动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六加强减灾委建设,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宣传和防灾减灾宣传、避灾场所建设,依法做好核灾、报灾、救灾工作。

(二)开展改革创新再推养老服务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是“十三五”时期民政老龄工作的新重点。一是要充分发挥市老龄委在统筹协调全市老龄工作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统筹协调、各负其职,落实好涉老各类政策,合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完善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二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完成33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实现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村(社区)全覆盖。落实好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对已建成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实行回头看,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总结基层村办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行的经验,加大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力度。三深入推进养老机构转型升级。继续花大力气做好现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和设立许可工作,确保大洋、钦堂、三都等养老机构完成设立许可。总结我市“十二五”以来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经验,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着力推进“开门”办院,推广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大力发展医养护一体的养老机构,提高我市养老机构硬件、软件整体水平,提升床位利用率。支持鼓励乡镇街道对公办民营和民营养老机构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补贴制度。实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四是落实好老年福利政策。继续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应用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向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延伸联网。

(三)开展“三社”联动激发社会活力行动。民政承担着指导村(社区)自治组织管理和管理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人才培养的职责。要以完善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既坚持法制、又突出创新,强化“三社”联动,努力激发社会活力。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政策意见,召开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工作会议,制订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公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智能转变和购买服务组织单位目录。深化行业协会的改革,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规范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兼职行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重点培育15个左右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创新村(社区)治理。深化巩固村(社区)减负成果,再次全面清理和公布进村(社会)工作事项清单。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和市委“双基六条”,合力强化村(社区)党建工作和自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两约”作用。重视田园社区建设,确保城乡社区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创新社会人才培养。制订“十三五”社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突出养老服务人才、村(社区)服务管理人才、慈善公益类特殊专长人才的培养,拓展社会人才更好展示才华、服务建德的舞台。

(四)开展双拥优抚支持国防现代化行动。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幕已经开启,要以适应和服务新时期军队改革、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总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一是研究完善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坚持依法安置、阳光安置,完成201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二是与人社、教育等部门合力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报名参训率达到100%,让退役士兵更好更快融入社会,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三是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和优抚政策,确保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支持驻建部队建设,发挥双拥办在协调军地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支持基层双拥示范点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双拥活动。五是做好军休工作,落实好军队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两项待遇。

(五)开展专项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动。一是拓展两路两侧青山白化整治。围绕美丽建德建设,继续加大生态殡葬发展力度,支持乡镇(街道)级生态公墓建设,支持10个村生态公墓建设;重点加强杭新景高速公路航头至大同段、全市各风景旅游区坟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两路两则青山白化坟墓整治任务。二是提高专项事务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门牌服务管理,加强平安边界工作。以婚姻登记处新址运行为契机,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力争创建3A级婚姻登记处。做好殡仪服务,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强福利企业用工管理,落实好福利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福利企业转型升级。

(六)开展主攻项目促进发展行动。要以市委确定的“三个年”活动为要求,突出项目抓手,开工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完成投资6000万元;投资600万元建设并投入使用市救助站;投资50万元完成市革命烈士陵园文化长廊建设;有序开发建设市桃坞公墓,确保满足城区殡葬需求。支持指导大洋、钦堂、下涯、更楼等一批养老机构规范建设。支持华龄乾潭智能化养老基地等招商引资项目。完成新安江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过渡安置。鼓励引导梅城镇民办养老机构整合新建,提高梅城民办养老机构硬件档次。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养老信息管理实现市、乡镇(街道)、养老机构三级联通。加强民政养老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七)开展“服务G20”保障安全稳定行动。围绕G20峰会安保和“平安建德”建设,结合民政职能,突出四大领域,确保平安底线。一要突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核灾、救灾工作到位。二要突出养老福利机构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对乡镇(街道)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确保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到年底前全面达标。三要突出社会救助领域。落实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深化农村居家养老建设,突出做好城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不发生因救助不到位而发生严重冲击社会心理的事件发生。四要突出涉军领域维稳。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优抚政策落实,深化双拥工作。

(八)开展从严治党强化保障行动。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关键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建工作在引领民政老龄事业发展中的关键地位,深入贯彻市机关作风大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三不”行为整治,开展好三项专项活动,不断改进民政老龄干部工作作风。一是开展好民政政策进万家活动。局机关领导干部和科室人员,要深入到乡镇(街道)和重点村,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开展民政老龄政策宣讲培训,全年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提高基层干部民政政策业务能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大走访工作,把民政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提高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老年人以及退役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对民政老龄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开展好“找短板、补短板、利民生”活动。要坚持民生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理念,在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活动中查找和发现民政老龄工作的短板、补齐短板,更好便民、惠民、利民,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开展好争创“贴心民政人”活动。以“党性强、廉洁好、业务精、敬业优、贴民心、评价高”为标准,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争创“贴心民政人”活动,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激励全体民政老龄干部和从业人员争先创优、服务为民。要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弘扬干事导向,强化绩效考核,将全年工作形成作战图,乡镇(街道)工作实行个性化考核,不断强化“阳光民政、贴心民政、廉洁民政”的鲜明形象。

同志们,今年民政老龄工作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肩负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拆违治水精神,保持再战激情,解放思想,务实为民,努力开创“十三五”民政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提前实现‘四翻番’、力争跨入百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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