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组织发展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根据建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 (市委办发〔2015〕61号)和《建德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民政〔2016〕15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建德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救灾救援。在本市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和为社区低保困难人员、未就业困难人员、因突发性事故导致生活临时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心理减压、居家养老、应急减灾等社会公益服务。
(二)扶贫救助。为低收入家庭、贫困人群、灾区群众、失独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三)扶老助残。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救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在内的服务,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和实际需要的服务。
(四)儿童救助。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相关帮扶活动,救助困难儿童生活、学习,帮助儿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长。
(五)其他公益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矫正、文体活动、矛盾调解、优抚服务、心理疏导、安全环保等服务。
此次申报的项目实施期为2016年度,实施地为建德市域,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建德市城乡居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经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
(二)上一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当年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
(三)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四)未以任何方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项目申报。
三、申报资料和程序
(一)申报资料。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助,应当如实完整填报《2016年度建德市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财政资助申报表》(见附件,请自行从“365bet开户赌场”http://www.jdsmz.com/或“建德市社会组织网” http://www.jdshzz.com/下载填报),并附下列材料(一式二份):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银行开户文件、评估等级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和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2016年10月20日前)。各申报单位在201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报送建德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申报表》电子文档通过互联网发送至邮箱113730277@qq.com。
2.项目初审(2016年10月底前)。市民政局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后,对项目申请资质和项目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
3.项目评审和社会公示(2016年11月底前)。依照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建立评审专家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领域的管理者、社会组织代表和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8-10人),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项目遴选标准进行项目评审,拟定资助项目和资金额度。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将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项目名称、扶持内容、扶持方式及金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和资金拨付。
公示期结束后,市民政局正式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并在评估验收后或采取预拨形式给予项目资金补助。
5.检查和验收。
受资助社会组织应在项目完成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和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资助兑现和今后年度项目资金申请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受资助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项目使用材料的建档和保存。受资助社会组织要遵守项目协议确定的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检查。
(二)受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凡发现有虚报、骗取、挪用财政资助资金行为的,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责令改正、停止资助、追回资金等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自身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联系人:民政局民间组织科雷鸣,电话:58305831。
建德市民政局
2016年9月30日
建民字〔2016〕152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