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民政信息
201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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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民政局办公室编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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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德市民政工作20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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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经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共同努力,为全市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建德作出了积极贡献。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次提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扩面。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5元;2015年12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90元。
2.《建德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政函〔2004〕95号)同时废止。
3.首次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政府支付全市11万建德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20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共计222万元,目前共收到保险理赔报案435起,赔付理赔款392起、80余万元。
4.全市2/3以上村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累计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23家并运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600元。
5.“两路两侧”、“青山白化”坟墓整治通过杭州市民政局检查验收。“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共排查出整治点56处,其中涉及高速公路、国道、金千铁路沿线20处。绿化种植树木12000余棵,搬迁坟墓225穴,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8个。
6.出台《激发社会组织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意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综合性文件,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支撑。
7.《建德市地名志》完成编纂并付印。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8.在杭州地区首创老年优待证即时即办。2015年7月1日起,实现《老年优待证》在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即时办理,办理周期由原来的2个月压缩至15分钟。
9.在杭州地区首创婚姻登记工作日错时上下班制度。3月16日实施以来仅午休时段办理结婚登记380余对新人,真正把便民做到实处。
10.安全圆满完成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完成292名去冬今春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11.市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守灵室由原来3个增加到6个,新增300余个停车位。
12.投资25万元的建德市革命烈士纪念碑加固修缮工程建设完工并重新开放。
13.投资150万元的建德市老年活动中心修缮项目完成,并常年免费对全市老年朋友们开放。
14.投资1000万元的建德市桃坞公墓扩建征收项目完成,解决墓穴用地紧张问题。
15.启动“指南针-无名氏返乡救助”行动,全年共查实、护送16名常年流浪在外的无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家团圆,市救助站收到家属感谢锦旗3面,感谢信1封。
16.96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吸收加盟服务商240余家,开通服务项目12类88项,接听居民生活类救助电话3500个,提供有效服务1000余次。
17.养老机构消防整治和设立许可有力推进。全面落实20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年底前有14家养老机构取得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比上年增加13家。
18.全年发放低保、优抚、高龄津贴、困境儿童救助等民政保障资金9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
19.第十五次“春风行动”筹集社会捐款864.5万元,向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发放“春风行动”救助款约1157万元。
20.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超过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全年上级转移支付和争取资金合计超过6000万元。
抄 报:省民政厅,杭州市民政局。
抄 送: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办,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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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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